第一千零四十二章 猫腻(2/4)

“不然怎么办?找他们打一架?”

丁鑫重新将报表放在桌子上,手指在上面敲了敲。

“我就知道你得生气,我也和孟总打过电话了,不过这事,必须得和他们说道说道了,再这么下去,还怎么合作?”

确实是没法合作了。

《甲方乙方》上映了足足三个月,其实早就下线了,不过票房统计一直没出来,虽然外地的票房成绩如何,没办法监管,但是,至少在京城,以及附近的几个城市,新画面都派人过去暗访过。

不说场场爆满吧!

可至少上座率一直居高不下。

但是上面统计了两个多月,最后统计出来的票房数字居然是800万。

这特么分明就是在侮辱易青的智商,不光侮辱,还一个劲儿的放在地上摩擦,贱兮兮的问他爽不爽。

太欺负人了!

前世,《甲方乙方》的票房达到了3000万,虽说提前几年拍出来了,现在的物价水平和几年之后没得比,但易青估算过,至少2000万肯定是有的。

这还是已经把各地瞒报的数据刨除在外了,易青知道,眼下国内的票房市场很混乱,一个媳妇儿几个婆婆,到底谁才是管大权的,到现在都不清楚。

基本上就处在一个各自为政的状态之中。

但是······

最后就统计出来800万,这特么分明就是在侮辱人。

如果按照这个票房数据的话,新画面拍一部电影出来,净赔340万。

根据之前改革之后的票房分成比例分配方式,所有影片上映之后的票房收入,首先缴纳%的特别营业税,及5%的电影事业专项资金,剩余的%才是一部电影的可分账票房。

在可分账票房中,电影院及院线提留57%,具体怎么分配,那是人家的事,易青管不着,在前世这个比例还会更高,因为部分影片同档期处于竞争劣势,出于增加影片排映场次的目的,制片方和发行方会给影院及院线承诺票房返.点,返.点一般占到可分账票房的3-5%,另外广电总局还要提留3%的发行代理费。

剩余的%才是归于电影制片方和发行方的净票房分账收入。

新画面没有独立制片权,以及发行权,买的是北影厂的厂标,北影厂作为发行方,要收取净票房分账收入的5%作为发行代理费用。

这个比例范围在5%到15%,不过孟石厚道,只要了5%。

也就是说,最终,作为制片方的新画面公司回收的票房回款比例仅为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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